推行服務型執法是建設服務型政府,促進執法關系和諧、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徑,更是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迫切需要。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牢固樹立服務理念,充分發揮行政執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、服務人民群眾作用,以執法的“減法”、服務的“加法”,充分激發市場的“乘法”效應,凈化市場環境,助推連州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一、提升監管效能,促進基層共治
一是按照“以學促干”“以專帶新”“因崗施教”的整體思路,精心培育監管執法尖兵骨干,夯實壯大基層執法力量,重點加強對各市場監管所的行政處罰程序、法律法規及自由裁量權適用等方面的指導,提高市場監管所的執法水平、效率和公信力,促進基層治理規范化和法治化。二是第一時間對查辦案件中遇到的法律咨詢、程序性問題給予指導解答,減少執法錯誤或執法不規范問題,防范或降低執法風險,提升監管成效,回應基層關切。三是優化執法流程,規范執法行為。制定《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行政處罰案件工作規則》,從案件管轄、案件審批、案件審核、案件審理等方面,明確辦理行政處罰案件工作程序,把行政執法“標準動作”做細做規范,減少行政執法行為隨意性,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、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起到較強的促進作用。
二、落實“三項制度”,有效做好信用監管
一是按照“誰受理、誰錄入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要求各辦案機構嚴格落實相關規定,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做好法制審核工作,及時將作出行政強制、行政處罰的執法結果信息錄入清遠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、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,2024年以來,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15件,進行法制審核15件,已錄入177條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執法信息。二是有效落實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,積極宣傳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,在行政處罰當事人滿足修復條件時,積極引導經營主體及時修復失信行為,最大力度幫助市場主體減少因行政處罰帶來的“失信”成本。2024年以來,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30戶次,移出經營異常名錄52戶次,標記個體戶經營異常狀態3343戶次,恢復正常記載狀態764戶次。
三、大力推行柔性執法,做好執法后半篇文章
一是推進柔性執法包容審慎監管制度,審慎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,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、過罰相當的基本原則,在依法糾正違法行為的前提下,鼓勵當事人主動糾錯、自我糾錯、主動消除或減輕社會危害,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對輕微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,依法予以減免處罰,著力實現行政執法既有“力度”又有“溫度”。2024年以來,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28宗輕微違法案件依法予以減輕處罰、免予或不予處罰,占今年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總數的20.59%,為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小攤小販、小微企業發展提供更加寬容的法治環境。二是在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后,執法人員并未“不罰了之”,而是秉承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,重點做好普法服務工作,引導行政相對人主動自我糾錯,守法生產經營,增強當事人遵紀守法意識,及時改正違法行為并誠懇接受行政處罰,實現執法的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、法律效果相統一,更傳遞出服務型執法的“溫度”,讓市場主體充分感受到“執法無事不擾”“服務無處不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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